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包括什么

时间:2024-05-08 作者:武汉律师

如果夫妻双方对各自的收入和支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一方应当负有的支付义务而形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用于经商,而经商收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经营负债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一方经营收入只归一方所有的经营负债属于个人债务,个人从事违法活动产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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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债务范围是: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一方的婚前债务;
2、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归个人清偿的共同债务,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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